Scientific Imagination
日历
网志分类
· 所有网志
站内搜索
友情链接
· 歪酷博客
· 我的歪酷 非非共享界
· 咔嚓咔嚓——我的PhotoBlog
· 姬十三的科学博客
· FuturePundit
· ParaPundit

订阅 RSS

0012688

歪酷博客

日 有 所 思 夜 有 所 乐

Enjoy Life Enjoy Yourself

« 上一篇: Liocichla bugunorum!!! 下一篇: 好消息阿好消息~~~ »
alvin @ 2006-09-16 11:00

网上闲逛,看到个很zan的站点 wikihow  应该和wiki百科全书一个系列的吧。
看到一篇文章 how to break up 觉得相当深刻阿,,, 早点看到就好了。。。 那么赶紧贴出来,让需要的人,和有可能需要的人,尽快看到。。。 hiahia。

鉴于很久没有做翻译了,决定把这篇短文翻译出来~~~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如何分手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translated by Superyan

就像歌里唱的那样,“分手是如此艰难”,有那么一天,你会发现自己想要结束一段关系,并让对方也知道。希望这篇文章能给你提供些建议,帮助你度过分手难关。

步骤

1、确定自己真的想要分手。如果你只是对那个人感到失望,应该考虑和ta谈谈是什么让你感到失望,而非选择分手。

2、如果已婚,分手会更加麻烦。可能的话,先找婚姻顾问咨询,不然,至少在分手前先找律师谈谈。在某些地区,正式离婚前就搬出去住,会使法庭判决对你不利,别人会认为婚姻破裂是因为你的放弃。

3、在正式分手谈判前,想好自己分手的理由。ta会问为什么你想要分手,你得事先准备好该如何回答。如果在情绪激烈的讨论争吵中,你不能很好地想起具体事例,最好事先把这些写下来。

4、事先决定你打算谈多久,并坚决按照计划。你可能会约好和朋友在某个地方聊天,所以你可以说;“我和约翰约好十五分钟后在饭店见,所以我现在得走了。”

5、和ta一起坐下来,让ta知道这是个严肃的谈话。如果ta问你“为什么”“谈什么”,简单明了地回答,你决定分手了。

6、预计ta会做如下反应:

    提问 —— ta会问为什么要分手,ta能做什么来挽救这段关系,尽可能坦率地回答。
    哭泣 —— ta会很失落,并表现出来。可以安慰ta,但别让自己改变主意。
   争吵 —— ta可能会反驳你说的话,包括那些你提出的分手理由。别让这个演变成争吵和打架。要让ta知道,争吵无法改变你的决定。
   讨价还价 —— ta可能会要求做些改变,做些不同于以往的事情来维持这段关系。如果以前你们讨论两人间问题的时候,ta未能作出改变,现在ta也不可能真正改变的。
   甩手而去 —— 不管是平静地说“你再也找不到像我一样好的人了”或者大声地说“你会后悔的”,ta只是想让自己觉得舒服些罢了。

注意:人身伤害不可忽视,如果觉得自己安全受到威胁,尽快在自己还安全的时候叫警察来。


小贴士

分手谈话得花至少一小时,如果关系维持了一年以上,还可以再延长。

如果可能,尽量选择在ta的地方谈,比如ta家里。至少得在某个让他感觉舒适的地方。通常人们都愿意在安全的地方表达情绪,哭泣或是发怒。有时ta会愿意去你的地方,但在接受如此坏消息后再独自回家,会让人感觉更加痛苦。

很多人认为,通过电话,email等方法远距离分手是很不厚道的。所以,虽然分手时候不用看对方的眼睛的确会让你更舒服,但会被你们的朋友们鄙视。

如果确定了想要分手,早点说比晚点说好。当然,如果ta今天已经过得很不爽了,你可以考虑换一个更好的时机。在对方已经很低落的时候提分手会让ta加倍难过。

虽然坦诚是最好的态度,但你也会愿意避免敏感话题来减轻对ta的伤害(例如,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听到“分手是因为你的口臭”),当然,过于含糊会让对方感到更加不安。

尽量不要通过神秘失踪来结束一段感情。这是对对方的不尊重,也是对你们之间感情的不尊重。

警告

不要用分手来威胁对方。遇到问题后,要么想办法解决,要么就分手。任何威胁都只能让你们的关系更糟糕。 

最后推荐一个网站:http://breakupchronicles.com/


最新评论


Plum

2006-09-16 14:24

阅~~~-_-|||


评论 / 个人网页 / 扔小纸条
* 昵称

已经注册过? 请登录

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

Email
网址
* 评论
表情
 


 

分类小组论坛
杂谈 , 娱乐、八卦 , 文学、艺术 , 体育 , 旅游、同城 , 象牙塔 , 情感 , 时尚、生活 , 星座 , 科技

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,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,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.

相关法律法规
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
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
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